一是落实定期排查效机制。在重要时间节点,各村实行“有事报情况,无事报平安”排查报告制,做到有的放矢,明确底数。并定期分析形成信访事件原因,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一事一策,全力化解。
二是落实联合化解长效机制。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排查,保证对矛盾根源找到化解出口,并协同各职能部门成立矛盾隐患化解联合化解平台,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里。
三是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回访长效机制。通过定点接访、重点约访、带案下访、上门回访的形式,通过认真制定解决方案,明确信访问题产生原因、处理意见、办理结果等要素,真正做到“案结事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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